谈天广告位蓄势待发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数: 5 | 浏览数: 519 |倒序浏览

Rank: 3Rank: 3Rank: 3

宝宝生日
2001-05-21 
帖子
15 
1#
发表于 2010-7-1 17:3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溺水

  事件回放:2009年6月30日,一名前来杭州萧山过暑假的10岁女孩,在蜀山街道和玩伴在池塘洗澡时,不幸溺水身亡;2009年6月25日傍晚,15岁的陕西男孩小赵,跳进贴沙河中嬉水,再也醒不过来了;2009年7月6日,一名11岁男孩在杭州建德一游泳馆溺水昏迷;2009年7月21日中午,一名11岁男孩和同伴在湖墅南路德胜路旁霞湾桥下的河里摸鱼,溺水身亡,孩子的父母是安徽籍民工,当时正在家里睡午觉。

  支招:首先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让孩子去水塘和河流里游泳,家长和老师可搜集一些相关的新闻报道说给孩子听;其次,如果在游泳池游泳要让孩子特别是幼儿远离深水处。万一发生溺水,要做好急救措施,首先清理呼吸道,即口腔和鼻腔异物。然后让溺水儿童俯卧,用手按压其背部,把肺、胃内的积水排出后做心肺复苏,及时送去医院抢救和治疗。

Rank: 3Rank: 3Rank: 3

宝宝生日
2001-05-21 
帖子
15 
坠落

  事件回放:2008年8月11日中午,住在三墩信鸿花园的一个5岁小女孩因为家门被大人反锁,想从窗户外区看大人回来了没,结果从5楼掉落下来,地面是水泥地,幸亏掉下来的时候被下面的雨篷挡了下,最后是手脚着地,内脏受损;2008年8月3日,住在打铁关的一个3岁男孩在家里玩耍时,不慎从12楼坠落身亡。

  支招:孩子天性好动,千万别让他脱离你的视线。在美国、加拿大,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独处,哪怕在家里也不可以,一定要有成人陪伴。孩子处于脱离监护的状态时,如果被邻居及任何人发现后报警,都要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Rank: 3Rank: 3Rank: 3

宝宝生日
2001-05-21 
帖子
15 
  

 吞异物

  事件回放:2009年7月5日晚上,浙江省儿童医院接诊了数起因吞异物而受伤的儿童:一名4岁小男孩误将一段保险丝吞进了肚子。保险丝原先放在桌子上,儿子趁父母不注意,就拿在手上玩,一边在手上绕,一边用嘴巴咬,保险丝是铝做的,咬了一段吞进了肚子,足有3厘米; 一名小男孩误吞了一枚5角硬币……

  支招:花生、瓜子等坚果类食品是三岁以下孩子的“危险食品”。当意外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让孩子向左(右)侧位躺下,头向后仰。如异物在喉部附近,可以用手指伸进口腔,刺激舌根催吐,切忌手指不要在咽喉部乱动,以免将异物推向更深处;让孩子趴在救护者膝盖上,头朝下,托其胸,按向头部冲击的方向拍其背部四下,让孩子尽量咳出异物,不要在孩子直立时拍打其后背,这样可能把异物震到气管的更深处。

交通事故

  事件回放:2009年8月5日傍晚,在南京栖霞迈皋桥万鑫佳苑小区内,一辆挂外地牌照的小轿车从小区门口进入,由于小区门口有一点下坡,进来的小轿车并未减速,而司机可能并没看见在门口前方一个6岁的小女孩正蹲下系鞋带,一脚油门下去,孩子便被车子撞翻,导致小女孩当场死亡;2006年7月5日上午,6岁的杨家林放暑假从四川来到杭州,因为第一次到大城市里,杨家林脱离了大人的视线,在天城路和新风路交叉口,他并没走斑马线,而是沿着马路左拐走到南面,等大家过了交叉口发现杨家林没跟上,就等在路口,大声喊着“家林过来”。杨家林看看对面的大人,见路上车少,跑了起来,冲过路口,这时,一辆出租车开过来,杨家林一下被撞得弹了起来。

  支招:大人带孩子出去,一定要看牢孩子,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一些巷子窄,叮嘱孩子不要巷子里嬉戏,以防汽车或电动自行车撞上。





 

Rank: 3Rank: 3Rank: 3

宝宝生日
2001-05-21 
帖子
15 
剩下的老提示错误 发不上去了
光头就让她光去吧!

白银长老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宝宝生日
2008-10-28 
帖子
35308 
原帖由 常怀感恩 于 2010-7-1 17:35 发表
剩下的老提示错误 发不上去了

估计有什么是被屏蔽的词吧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儿童最易发生的12种安全事故
快速回复
Empty Ads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3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