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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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外地户籍参加社保5年过渡是比较大的调整吧。同时,上海社保的养老、医疗、工伤都有很多新的调整。。调整真心很多啊
跟MM们相关的生育保险,也有一些调整,之前领取的金额是跟自己的缴费基数挂钩的,现在不是啦。。。所以我摘取下来给大家看啊:
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中关于从业妇女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基数的规定调整为: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你公司所有同事上年的平均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二)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三、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自实施之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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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变化还是非常大的,大家注意下了。现在领取的金额是跟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即所有同事的月平均工资相关的,之前是只跟自己一个人之前缴纳的基数相关的(失业人员跟上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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