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876
- 经验值
- 909
- 在线时间
- 23小时
- 昵称
-
- 宝宝生日
- 0000-00-00
- 注册时间
- 2009-6-5
- 帖子
- 214
- 阅读权限
- 31
- 积分
- 932
- 精华
- 0
- UID
- 705104

- 宝宝生日
- 0000-00-00
- 帖子
- 214
|
回答
在怀孕期离婚妇女分娩后是否可以申领生育保险金?
回帖楼:生下孩子后,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医院的生育医学证明单到所在的社会保障中心领取生育保障金. 以晚婚妇女为例,按照上海的有关规定,晚育妇女能够享受4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除规定的3个月外,晚育增加1个月),每月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33元为基数.
每一位生育妇女还可以按规定享受30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即使是失业的女性,也可以按照这个标准领取11132元的补贴(2033*4+3000).难产的妇女可以增加半个月的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如果该妇女所在的单位平均工资高于2033元,那么他就可以拿到更高的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