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回复数: 0 | 浏览数: 8762 |倒序浏览

宝宝生日
2008-06-26 
帖子
3205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
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

领取生育保险精简版:本地和外地户籍领生育保险→2017最新上海领生育保险,本地和外地所需材料和流程全在这里!
全国各地的标准,各有不一,以下为2016年7月1日上海市最新生育保险待遇规定!






































一、2016年生育保险待遇权威解读
对于7月1日后生娃的女职工来说,权益更加好了呢!








2018最新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本地和外地所需材料和流程最全攻略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3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