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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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到的,贴出来给大家分享)
先开门见山的亮一下主题,失业的妈妈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及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产检、生产费用。因为我是全职妈妈,结婚后没多久就辞职了,所以很关心这类话题,特地查了查资料,希望对各位妈妈们有帮助。 OK,预知详情,请继续往下看:)
A、生育保险包括哪些待遇?
答: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2009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参见B),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参见C)。
B、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如何确定?
答: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分别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另外,符合以上第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C、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结合A、B、C可得出:
如果你是晚育、顺产的,可以拿到的生育保险为2892*4+3000=14568 如果你是晚育、剖腹产,可以拿到的生育保险为2892*4.5+3000=16014 (PS:关于2892这个基数,如果你的养老金缴纳基数比2892基数高的按你高的基数计算,比2892基数低或者失业的的按2892基数计算。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要是不对,大家也可以致电12333。)
好,算好了生育保险,失业的妈妈来算下失业金及在领失业金期间可以报销的产检、生产的费用。
D、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后能否再享受失业保险中的医疗补助金?
问:邢是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以前工作过3年,目前通过杨浦区失业保险机构核定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从9月份起开始享受495元的失业保险金。邢于10月6日顺利产下一名女婴,又申领了生育生活津贴和30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她想知道,自己生产的医药费是否还能通过街道报销,享受医疗补助金?
答: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失业妇女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药费、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以上的部分,仍可按《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规定申领医疗补助金。
E、申请医疗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患病或生育,到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院或就业服务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申请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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