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数: 4 | 浏览数: 5978 |倒序浏览
匿名
1#
匿名 发表于 2017-3-17 23:59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这里是希望和大家探讨一下,宝宝发烧盖被子捂汗这种事谁做过?说说看。
前天的事情,大宝下午晚上发烧,38.4度我给她物理降温,额头贴了降温贴,手心脚心后背用酒温热了搓的,我这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二宝哭了要吃,我就去喂二宝。让老人看护者大宝,我说给她物理降温过了。
老人带大宝去另外房间继续睡觉,过会,等我过去看大宝时,身上盖了两条棉被说是要捂汗,吓死我了,我这温白降了。赶紧拿出体温计量,39.1度了,争执着去了医院。大家说说,是不是小孩子不应该捂汗?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Rank: 3Rank: 3Rank: 3

宝宝生日
 
帖子
27 
没经验,进来看看,坐等
阿奴

妈网小编

宝宝生日
2008-06-26 
帖子
3885 
回复 匿名用户 的帖子

  孩子发烧千万不要捂

  要少穿衣服,及时用热毛巾擦汗

  宝宝只是病毒性感染引起的感冒发烧,因为家长没有及时给宝宝吃退烧药,又捂得太多,引发惊厥。一般高热惊厥好发于6个月至5周岁年龄段孩子。

  传统观点认为发热捂出汗就好了,但儿童的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体温调节能力差,加衣服、盖被子,不但出不了汗,还会由于不通风而加重发热,热度不能通过皮肤散出去,诱发高热惊厥。所以,孩子发烧要给他们少穿衣服,不要穿着衣服盖被子。关掉热空调,降低室内温度,以利于经皮肤散热达到降温的目的。

  吃了退烧药后,孩子会大量出汗,建议用热毛巾擦去胸、背、腋下及面额部的汗,并及时更换内衣。

  耳温或肛温超过39℃要及时服退烧药

  但6个月内宝宝以物理降温为主

  几招儿童发热的常见家庭处理


  1.物理降温。

  用温水为孩子擦身。腋下、腹股沟等地方的血管丰富,应多擦拭;也可进行温水洗澡。不推荐用酒精擦身,有可能引起寒战、过敏等反应。

  对6个月内的宝宝,以物理降温为主,可重复多次。对年龄比较大的孩子,还可以用冰袋(或冷毛巾)冷敷头部。其间,可勤测体温。
2.药物降温。

  如果孩子持续发热超过39℃(耳温或肛表温度),还需立即口服退热药(美林或泰诺林);有高热惊厥病史的,可在38℃以上口服。服药时要严格遵照医嘱或说明书,比如两次服药间隔要在4小时以上。

  但对6个月以内的婴儿,不主张用退烧药,因为婴儿脏器功能比较弱,但婴儿受环境影响较大,少穿点衣服、多喝水体温或许会降下来。

  3.补充营养物质和水分。

  发热时营养物质和水分的消耗增多,而消化功能减退,因此应该多吃一些富有营养易消化的流食或半流食,如牛奶、豆浆、米粥、面条汤、馄饨、鸡蛋等;鼓励孩子多喝水,不但有利于降温,而且有助于病毒排泄。

  任何疾病都有一定发展和恢复过程,即使已经明确诊断、及时用药,也要持续2-3天才能退热。有的病毒感染或较严重的细菌感染,要持续5-7天。

  如果诊断明确,除发热外其他情况较好,应遵照医生医嘱进行护理。但如果孩子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再去医院就诊——

  高热惊厥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或24小时内反复发生惊厥;

  孩子神志异常,或一碰就大哭大闹,或出现颈项强直(颈部肌肉发生痉挛性收缩和疼痛,颈部僵直,活动受限)等;

  孩子频繁呕吐或腹泻,喝不进水、不能服药;

  孩子精神差。

  发烧是宝宝常见的病症,在应对方面,家里的老人会提倡捂汗,认为发一发汗就会退烧。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如果给宝宝捂得太多,不仅无助于退烧,反而会引起高热惊厥,危害到宝宝的健康。

Rank: 1

宝宝生日
 
帖子

真吓人,宝宝发烧38.4度老人给宝宝盖上两层被子

回复 小编阿奴 的帖子
回复 匿名用户 的帖子

  孩子发烧千万不要捂

  要少穿衣服,及时用热毛巾擦汗

  宝宝只是病毒性感 ...

这个分享的真好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真吓人,宝宝发烧38.4度老人给宝宝盖上两层被子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3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