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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用户
硕 士
白银长老
原帖由 上海妈网客服 于 2009-11-19 09:23 发表 欢迎各位MM看到广告举报哦 点她发帖的“报告”即可哦 这样,我们的广告就无处藏身啦!
青铜长老
超级版主
原帖由 伊诺溪溪 于 2009-11-19 10:03 发表 对不起,您两次报告间隔不得少于 45 秒 还有规定啊?
原帖由 诺诺@sh 于 2009-11-19 09:59 发表 来了来了,版主晚上也要休息的嘛~
原帖由 seraphgf 于 2009-11-19 10:07 发表 呵呵,是啊,版主也是人嘛!
原帖由 健康的小豆豆 于 2009-11-19 12:23 发表 原来举报广告这么容易啊?我也要试试。
原帖由 泡泡! 于 2009-11-19 14:58 发表 我也想行驶权利,俺不是斑竹,哈哈 昨晚上来了,抓你们不在岗位的证据了。哈哈哈
原帖由 上海妈网客服 于 2009-11-19 15:10 发表 这是为了杜绝“不法分子”的人来骚扰我们的服务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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