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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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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6-28 09:40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2356”阳光计生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新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自6月1日开始生效,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从本月开始发放。“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的市民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笔费用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到各用人单位和街道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则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详细的规定通知,市民可登录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查看。

  针对林先生对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难以落实的质疑,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此项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类,只要一经媒体途径发布就立即生效,并不需要政府向各单位下发执行通知。“如果有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可向单位所在的区计生委投诉反映。”至于街道所说的无30元可发的状况,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由于电脑软件还未升级至30元版本,依旧是显示2.5元,“所以街道没办法发,一旦完成升级就可以立即完成发放工作。6月份没有领到的市民也可补领。”

  唉,感叹下,谁让我是外地户口,看起来这个奖励费跟我无关了,不知道哪天才能惠及外地户口人员,有谁领到这独生子女费啦


欢欢乐乐妈

大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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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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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 
唉!我也是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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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明白人,3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单位发放,不执行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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