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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raphgf 于 2010-8-20 21:01 发表 看来你上妈网太少了,都不知道现在的规定
原帖由 ling@sh 于 2010-8-20 21:15 发表 以前也没有这个规定啊,谁知道什么时候出了这样的规定啊。 上来抱怨抱怨
原帖由 seraphgf 于 2010-8-20 21:17 发表 出这个规定,也已经很长时间了 亲,下次请看清兑换规则再进行兑换
原帖由 命中注定@sh 于 2010-8-20 21:31 发表 呵呵呵 那就慢慢等等吧 明白了就好啦
原帖由 ling@sh 于 2010-8-20 21:20 发表 说的是啊,因为以前兑换的时候没有这个规定,所以积累了很对才这么多分的, 自以为是的以为还是老规矩,所以看也没看那个写在论坛里的规则,就一口气兑换了。 打击啊
原帖由 seraphgf 于 2010-8-20 21:35 发表 以后记得看清了 要不然后悔也没用
原帖由 ling@sh 于 2010-8-20 21:44 发表 后悔倒没有,因为兑换的那天我老公就说,你能收到哇。 已经打击过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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