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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过路的狐狸 于 2009-11-17 13:40 发表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和LG两个人看得气死了~ 居然判那么轻,中国的法律啊。。
学 士
白银长老
原帖由 春华秋实@sh 于 2009-11-17 13:45 发表 这种我都不敢不忍心看,
大 本
初 二
原帖由 家有小祺 于 2009-11-17 13:48 发表 在外国这样都是要剥夺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在中国如果这个小孩子的父母都被剥夺抚养权的话这个小孩子靠谁来养呢,当然是靠ZF来养啦,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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