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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原帖由 蕾妈@sh 于 2010-1-28 08:51 发表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让你朋友放心生小孩,放心的享受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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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gelrain@sh 于 2010-1-28 08:56 发表 蕾妈就是专业
原帖由 蕾妈@sh 于 2010-1-28 08:59 发表 我只懂点皮毛,还得多多学习
版主
原帖由 angelrain@sh 于 2010-1-28 09:00 发表 咱以后就靠你了,加油、努力
原帖由 coney8412 于 2010-1-28 09:35 发表 A ZA A ZA FIGHTING
贵宾用户
原帖由 elsa00 于 2010-1-27 17:00 发表 现在的私人老板怎么都那么没法律常识、没人性的阿? 怎么,他们家没女人的啊~~~~
学 士
原帖由 coney8412 于 2010-2-12 20:46 发表 她说老板让她2/20回复 实在不行只能谈蹦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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