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 1464
- 经验值
- 1056
- 在线时间
- 22小时
- 昵称
-
- 宝宝生日
- 0000-00-00
- 注册时间
- 2010-12-15
- 帖子
- 652
- 阅读权限
- 31
- 积分
- 1078
- 精华
- 1
- UID
- 5458500
 
- 宝宝生日
- 0000-00-00
- 帖子
- 652
|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2356”阳光计生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新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自6月1日开始生效,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从本月开始发放。“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的市民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笔费用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到各用人单位和街道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则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详细的规定通知,市民可登录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查看。
针对林先生对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难以落实的质疑,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此项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类,只要一经媒体途径发布就立即生效,并不需要政府向各单位下发执行通知。“如果有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可向单位所在的区计生委投诉反映。”至于街道所说的无30元可发的状况,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由于电脑软件还未升级至30元版本,依旧是显示2.5元,“所以街道没办法发,一旦完成升级就可以立即完成发放工作。6月份没有领到的市民也可补领。”
唉,感叹下,谁让我是外地户口,看起来这个奖励费跟我无关了,不知道哪天才能惠及外地户口人员,有谁领到这独生子女费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