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若委托他人办理, 被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 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4:3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浦东南路3993号 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 徐虹 北路80号 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号9F 62512186(举报、投诉) 普陀区社保中心 武宁路1032号 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 沪太路711号 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 曲阳路179号 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号 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号 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 武宁南路211号 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 友谊支路238号 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号 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 博乐路69号 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 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5731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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