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呢? 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具有本市户籍的妇女,参加或曾参加本市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社会保险但按城保比例缴费的;
2、不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持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引进人才型)《上海市居住证》,并与参加本市城镇、小城镇社会保险,或与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城保比例缴费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般来讲,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 一笔是一次性的生育津贴,正常2500块大洋,晚育(24岁以后)3000块大洋. 另一笔是生育补贴,俗称产假工资,就是放产假的时候领的. 产假正常是90天,孕前15天,孕后75天.然后可以领取3个月的工资. 晚育是在孕后增加30天,也就是可以领取4个月.难产再加15天. 早育顺产(最低标准):RMB2892*3+RMB3000 这个工资的数字,可不是公司发给你的哦.是根据现在公司为你交纳的生育保险的基数(也就是社保基数)来定的.专业上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一般来讲,这个基数应该是和你现在的工资差不多的,只要公司按规定确定基数即可. 以上的两笔钱都是由社保基金来发的,所以不是公司发的.产后90天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的医保局申领就可以了.钱是一次性发的,会打到你提供的银行卡帐户里,而且是免税个调税的.
领取时注意事项: 1.是生产当月社保在缴状态; 2.需要带好身份证,银行存折(要打钱进去的),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户口当地的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 3.到各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全市联网的; 4.如果是居住证的话,最好带上; 5.交金没交满一年,只要是本市的户籍,且是计划内的生育,且在正规医院生产,即使没有交慢一年金,也是可以享受同等的生育保险的; ... |